王教授:13906133243 企业电话:0512-68026618 | 加入收藏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铸造用呋喃树脂、5000吨铸造用磺酸固化剂、1...

2024-07-16 17:27:46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铸造用呋喃树脂、5000吨铸造用磺酸固化剂、15000吨铸造用冷芯盒树脂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铸造用呋喃树脂、5000吨铸造用磺酸固化剂、15000吨铸造用冷芯盒树脂扩建项目已于2024年7月15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简介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利用现有厂区已建的生产车间,进行年产5000吨铸造用呋喃树脂、5000吨铸造用磺酸固化剂、15000吨铸造用冷芯盒树脂扩建项目的扩建。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0万元。不新增员工,在现有职工中调配;年工作日数为300天,三班制,24h/d,年工作7200h。

该项目于2019年12月27日取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苏州审批备[2019]16号);2020年01月委托江苏中升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铸造用呋喃树脂、5000吨铸造用磺酸固化剂、15000吨铸造用冷芯盒树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07月10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对该项目出具了审批意见(苏行审环评[2020]12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本次验收项目“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铸造用呋喃树脂、5000吨铸造用磺酸固化剂、15000吨铸造用冷芯盒树脂扩建项目”于2023年09月14日开始建设;2024年02月19日建成,2024年02月20日项目建成并进行公用设备(水、电、气等)的调试,2024年05月08日进行试生产。2024年06月14日~15日江苏德昊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检测报告编号:JSDHC2406062),建设单位于2024年07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FQ-909401、FQ-909403、FQ-909413、FQ-909416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酚类、甲醛、甲苯、乙苯、氨浓度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限值;排放的甲醇、二甲苯浓度均达到《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32/3151-2016) 表1标准限值。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酚类、甲醛、氨气、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乙苯浓度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限值;甲醇、二甲苯、臭气浓度均达到《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32/3151-2016) 表2标准限值。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总排口监测的指标中,CODCr、SS排放浓度日均值及pH值范围均符合《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表1特别限值标准;甲醛和苯酚满足《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表4标准,即满足环评批复中规定的达到浒东水质净化厂的接管标准要求。监测结果表明,集水池中总氮和总磷的排放浓度和当天的自来水中总氮和总磷的本底值在同一个数量级,项目无氮、磷生产及公辅废水产生。雨水排放口COD、SS低于清下水排放标准,满足排放要求。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固(液)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收集处理处置后,可以实现“零”外排。

危废仓库建设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各类危废产生、收集、暂存、处理处置工作及相应的台账管理工作。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道安路15号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12-68836855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资源下载

附件 2024-07-16

中升太环境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 2023 版权所有
环保管家环保验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voc废气处理高盐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公司、工业废水处理厂家
苏公网安备32059002004512号